公教徒點解要罷課?公教學聯會長同你長篇大論

【天主教大專聯會】昨日刊出簡編,但稍覺過份簡短,對於一眾追求知識而不是退學的知識青年來說,實在太不夠啦!所以詢眾要求,是日再次刊出點解要罷課系列之二,長篇大論,亦好讓大家能夠解答公教徒的關注和理據。

問:正常人一個

答:天主教大專聯會(公教學聯)會長Francis

問:你認為作為大專基督徒/天主教徒,為何要參與罷課這類政治活動及要有政治取態?不應該是要政教分離嗎?

答:

我認為大專基督徒/天主教徒其實比其他社會上的人有更大的責任去關心政治。基督徒一直所信靠、依賴的耶穌生平裏為了捍衛受壓迫的弱勢人士,不斷參與政治。從舊約時代起,我們就可看到天主本身有捍衛受壓迫者的本質。最為人所認識的事例應離不開上主帶領在埃及受苦的百姓離開埃及一事。上主還經常透過先知斥責不公義、欺壓的行為。去到新約時代,耶穌關懷當時社會上不同的弱勢人士(如枯手人、瞎子、淫婦、痳瘋病人等)的行為正正就是告訴我們要去關心受苦的人士。這群弱勢人士受苦的來源士往往都牽涉到現時制度上的缺失。想去幫助他們,歸根究底都是要改善現時的制度。這又怎能與政治無關呢?「正義的行動與參與革新世界的工作,是傳揚福音不能或缺的幅度,換言之,就是教會救贖人類和從受壓迫的情況中他們解出來的使命。」(《世界的公義》第六節)

 

政教分離指的不是要宗教團體離開政治生活,而是指教會不掌管政權。政府與教會應是各自獨立自主的機構。教會憑其職責和管轄範圍不會與政府混為一談。教會在社會上應有其自由去傳揚福音,將其社會訓導、教義傳揚開去。現時香港教區及一些神職人員對社會議題發表的評論不是希望控制政權,而只是將其相信的真理說給其他社會人士聽。教會不只是一個對內的機構,更是要多參與社會,將福音傳揚開去。

 問:你們認為真正的普選應合乎甚麼原則?這些有信仰的根據嗎?

答:

真正的普選一定要能展現「人人平等」的概念。每個人都能自由地參與政治生活及在政治選舉中有真正的選擇。不少人都認為教會內部的選舉都不是民主,所以就不支持社會上有真正的民主制度。這是錯的。我可以肯定的是教會是支持民主政制。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在《百年通諭》曾提到:「民主政制,由於能夠保証人民得以參與政治抉擇過程,及保証被統治的民眾有機會選出向他們負責的統治者,並得在適當時以和平方法更換他們,故此獲得教會高度評價。」教會是相當支持一個國家及社會能有一個民主制度去運行。這其實源於教會相信「人人平等」的概念。由於每個人都是上主按照自己的形象而造成(創一:27)及因天主從不偏愛任何人每個人都有相同的地位及價值。每人皆有同等的尊嚴。而天主教教理第1935條亦有提到人與人之間的平等是基於人之為人的尊嚴。沒有誰大過誰。所以每人皆有同等的基本權利包括政治權利。人權是不容被剝奪的。所以民主政制能更有效地保證一個社會內的公民的權利能平等地享用。

問:大專基督徒為何要參與罷課? 如何做到「罷課不罷學」?在信仰方面,你認為透過罷課從中可以學到甚麼?

答:

大專基督徒罷課最主要的意義是希望可以喚醒到社會上更多其他的人(包括其他年紀的天主教徒)去關注政改一事、人大常委實行假普選的決定,甚至推動更多人去參與抗爭。過往幾個月,由陳日君樞機六月發起的毅行開始,我們已可看到不少天主教團體都有積極參與其中的社會行動。毅行除了有十多個天主教團體響應發起外,期間還有不少天主教堂開放其地方予毅行者休息及進餐。在6月22日及29日,不少天主教堂更用作全民公投實體票站,可見天主教的教徒非常支持爭取普選的活動。可是,直到現在,政府都沒有聆聽市民及各團體的聲音。中央政府更設下非常嚴謹的框架。當不同天主教團體都發過聲時,天主教同學或其他基督徒都應走出來,牽頭罷課,喚醒更多其他教徒參與爭取民主的運動。

 

在罷課期間,有不少講師會講解天主教、基督教與民主、普選、公民抗命的關係。大專基督徒可在罷課期間上這些課堂,了解多些信仰上其他的面向,特別平常未必經常接觸到的知識。另外,不同天主教團體或基督徒團體或會在罷課集會期間舉行不同類型的宗教活動,如祈禱會、苦路等。大專基督徒可多嘗試感受在參與社會運動期間多祈禱、依靠上主的感覺,還甚至以宗教活動的形式在抗爭中傳揚福音。

 

問:大專基督徒應否參與公民抗命? 參與公民抗命會否違反教理?

答: 有不少人以為天主教不容許教徒參與佔領中環等公民抗命的行動,又或者從部份聖經金句字面上的意思而認為教徒不可參與公民抗命。其實教區接受有條件的公民抗命。天主教香港教區有關普選及公民抗命的緊急呼籲清楚解釋過天主教對於公民抗命的立場。使用公民抗命前需達成以下條件: 1. 所有有關人士應竭盡所能,繼續理性地對話交談。2. 已經用盡了其他所有和平地改善不良現況的方法。                                                                                                        3. 「公民抗命」行動本身必須符合正義,且此行動必須與它試圖避免或消除的不公義情況合乎比例。除了以上的條件外,公民抗命的行動還需要是和平、非暴力,並要以避免或消除嚴重的不公義及/或對基本公民權利的侵犯為目的。

 

以目前香港的情況來看,「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發起人、不同學生團體、民間團體都以不同方法嘗試與政府溝通,告訴政府普羅市民的看法、不滿意政府普選方案的原因,還提出團體自己心目中的理想方案。在六月至七月,陳日君樞機更發起毅行,甚至在6月22日發起全民公投,選出市民心目中的提名及普選方案。這些投票的結果政府都應該得悉。可是政府都只是選擇性地聽取意見,在

咨詢報告中的結論令人感到非常偏頗。最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八月底設下的普選框架更是比以前更嚴謹,提名門檻更高,否決真普選。大家可見近年社會上不同團體都用盡方法爭取真普選,可是政府的態度一次又一次令人感灰心。如果連大專生及中學生所發起的罷課等不合作運動都沒有使政府聆聽民意的話,我認為已經滿足到發動公民抗命的條件。所有合法、和平解決問題的方法也將用盡,而且和平佔中所採取的行動都堅持是和平、非暴力,而不是暴力革命。

 

 罷課最新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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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林覺浩 5 Articles
林覺浩,香港天主教大專聯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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