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的一票?|Step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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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FHProduction)

曾幾何時,我們都像熊仔頭一樣,深信自己擁有公平的一票,可以改變香港的未來。但是從今屆立法會選舉開始,相信大家都已經徹底打破了這個幻想。

我們的立法會本質上已經不公平,有一半的議席是經功能組別的選舉產生,即使我們每個人的手上都有兩票,各界別票值不同的問題依然存在:一般市民的一票投在超級區議會的五個議席,需要數以十萬計的票數才可以選出一個議員;但一些特定的界別 (例如金融界、漁農界、資訊科技界)則只需要幾千甚至幾百張選票就可以讓一個議員當選,選票的影響力大有不同。更甚的是,假若大財團在不同界別都有業務和附屬公司的話,他們在功能界別的選票更不只一張:明報早前就曾經公佈統計,吳光正家族的九倉集團是九個功能界別的選民,坐擁107票;部份地產商亦擁有數十張功能界別的選票,可以輕易影響多個議席誰屬。

即使功能界別是如此的不平等,我們過去還相信地區直選的一票可以表達自己的聲音,選擇代表自己的代議士,讓他們進入議會為我們發聲。然而,今年立法會選舉的提名,卻設有多重政治審查的關卡:先有選管會新設,要求參選人簽署的確認書,確認參選人擁護基本法的個別條文;隨後選舉主任又會查詢候選人的政見,以此作為決定候選人能否參選的考慮因素。最終在選舉主任的審查之下,先後有六名參選人被取消參選立法會的資格。當中參選新界東地區直選的梁天琦在聲明放棄港獨主張,並簽署確認書之後,仍然遭選舉主任何麗嫦女士以不能信納他真正改變過去主張為由,褫奪其參選資格。

香港現行的法例,並無賦予選管會或選舉主任任何權力,就參選人的政治立場進行審查,或以參選人的主張決定他們的參選資格。決定候選人能否進入議會的唯一途徑,本來就只得選民手上的選票。然而這種人治的做法,只會讓選舉主任有權力繼續進行政治審查,令選舉的公平性蕩然無存。今日他們審查的是港獨立場,他朝的政治審查就可能關於是否擁護基本法23條,甚或是否擁護共產黨。這樣的選舉,還是我們所追求,公平公正的民主選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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