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於灰土|冬青

文:冬青

2016年8月15日,教廷信理部頒佈《為與基督一同復活》訓令(Ad resurgendum cum Christo,下稱「訓令」),明令禁止將教友的骨灰撒歸大自然,包括撒在紀念花園或撒進海中。[1]訓令在香港以至全球各地的公教社群造成很大衝擊。在香港教區,同年11月28日公佈訓令的官方漢文譯本後,因應神職人員和教友對訓令的疑問,禮儀委員會於12月22日舉辦講座講解訓令。

可是,直至最近筆者與不同教友討論訓令內容,大家仍對訓令的規定頗感驚訝。事實上,訓令是針對一些主張「泛神論」、「自然宗教」或「虛無主義」的人士,散佈「人死如燈滅」此等違反天主教教理的觀念。[1]聖保祿宗徒於格林多前書中指出:「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聖神的宮殿,這聖神是你們由天主而得的,住在你們內,而你們已不是屬於自己的了嗎?」(格前6:19)因此,教會認為每一位教友的身體都是神聖的,無論生前死後,都要有尊嚴地對待。[2]

然而,相信本港絕大部份教友關注的,為日漸緊張的龕位供應。雖然現在教區已有自己的專用墳場,教友去世後的安息所暫時無虞,但隨著人口增長及人口老化,教區墳場未來亦終須面對龕位供不應求的問題。

今天教友能自由選擇火化遺體,在地少人多的香港,火化更是教友主流的殯葬方式。但原來,教會亦曾經以跟禁止撒灰相近的理由,禁止教友舉行火葬。後來,教會因應現實情況,對教友去世後處理遺體的方式作出了新規定,不再禁止教友火化遺體,指「教會在信理上不反對火化遺體,因為火化遺體並不影響亡者的靈魂,也不妨礙全能的天主使亡者的肉身復活,獲得永生。」[1][3]的確,為全能的天主,無論亡者的肉身以何種方式安息,也不會影響祂在末日時,讓我們可朽壞的肉身復活,但教會強調亡者的遺體該保存在合適的場所,就是我們信友期待「肉身的復活」的重要象徴。[1]
「因為你是由土來的;你既是灰土,你還要歸於灰土。」(創3:19)

 

政府在積極推廣綠色殯葬之時,曾借用英諺:Ashes to ashes, dust to dust(「塵歸塵,土歸土」),此句正正是出自上文《創世紀》的引句。[4]我們在熱切的祈禱,祈求亡者的靈魂透過天上諸聖的轉禱早日進入天國,並期待在末日我們肉身的復活同時,亦祈求天主繼續引領教會,就處理亡者遺體的方式,能因時制宜,在繼續恪守我們信仰的核心同時,照顧牧民的實際需要。

 

參考資料

[1] 教廷信理部,《為與基督一同復活》(Ad resurgendum cum Christo)訓令,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台灣地區主教團禮儀委員會 譯,香港: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2016年11月。

[2] 李亮,《從天主教法典看教會殯葬禮及火葬後骨灰的保存》,香港: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2016年12月。

[3] 樂言,〈關於葬禮,我想說的是……〉,《天主教平信徒》,2016年11月5日。

[4] 何肇基,〈綠色殯葬與中國傳統〉,《立場新聞》,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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