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教區如何選擇關社

編按:標題為編輯所加

近這幾個星期,我不是在忙着金鐘祈禱區、聯會關於佔中的行動,就是在趕paper、mid-term等,有不少事情想去回應也未有空去細想,包括近日教區有關回應平機會諮詢的行動,終於去到現在才有機會靜一靜,了解一下究竟當中發生甚麼事。

近這一個月,教區婚姻與家庭牧民委員會(婚委)每逄主日在全港不同堂區的彌撒前後呼籲教友簽署回應2014年「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我不禁驚嘆這次他們回應社會議題的動員能力,因為這幾個星期我都在不同堂區去望彌撒,均有婚委的代表在堂區報告的時間呼籲教友聯署回應平機會「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每次我聽到後的感覺都是很憤怒,總覺得教區部分內容是跨大了,好像不幫忙簽署的話,一條很大的惡法就會降臨。頭一兩次聽到,我只是以為我多想了,或者他們這樣做是對的。可是,近一兩次我與聯會的朋友一起去望彌撒時都聽到同樣的宣傳,都同樣不想簽署有關文件,也感到婚委的說話很難聽,當中有些說話讀過法律的朋友就可能會覺得有問題。那我就相信其實教區內有一部份教友都未必認同今次他們的行動,但未必公開批評。那我就開始看看諮詢文件的原文,看看情況真的是否完全像他們說的那麼嚴重。

教區在建議回應的文件中都特別提到反對歧視條文改用性別中立的字眼如「任何人」來取代只說「男性」及「女性」,理由是害怕製造空間去「男女兩性以外的其他性別」,如跨性別、性別中立、第三性別等。我看到後感到非常莫名其妙,不知是我思想太狹窄,還是太保守。平機會原文是指想簡化現行的條例:「平機會認為所有性別歧視的條文都應採用性別中立字眼。這會令人立即理解到免受性別歧視的保障同時適用於男性和女性。」
另外,須知道現在有部份條例只保障其中一種性別,而不是均涵蓋男女性。這樣做能有效保障所有人,但教區卻將這個建議理解至此。平機會在引言都已特別提及
「這次檢討的目的,並非為一些現時未受保障的特徵如性傾向、性別認同、雙性身份或年齡等,探討制定歧視法例。平機會認為,為這些新領域制定歧視條例的問題宜另外進行諮詢。」
教區今次是否反應太大? 另外,教區也指反對把平機會的權力作任何的擴大及影響,害怕影響立法和司法獨法。政府現在公然做一些違反基本法的事情,不賦予香港市民平等的參選權,公然破壞法治,你卻對我說現在擔心平機會未來的權力過大?!擔心因此而導致到立法和司法獨立受到影響?! 整個政府現在就是權力過大!立法會的功能組別也早已令到立法會監察政府的功能受損!你們現在不發聲爭取2016年廢除立法會功能組別、不爭取2017年特首普選,卻是在擔心一些還未有充分事實根據的事情出現?! 另外,我也想談談關於以言入罪的問題。
記得婚委的代表曾說過:「在歧視條例作出更改後,大家以後可能說一句:『同性戀是不對的。』就有機會會被人告上法庭,甚至要付上高昂的費用。即使最後不入罪,也會花很長的時間在聆訊上」。
相信同類型的論據在不同堂區的宣傳時都用過,也都相信不少教友在聽到這句話感到很害怕,馬上走去簽署。事情真的是如此嗎?首先,有同性傾向的人士相信原本在社會上都聽過很多人對他們說差不多的說話、批評。教友如果只是本着良心、教理客觀地評論同性戀的行為,他們真的會因為你一句說話而將你告上法庭嗎?第二,過去不少法律人士都對立了法例後有機會「以言入罪」的分析,亦都證明了要入罪需要很高的門檻,不是你一句評論就能訴諸法庭。根據香港過往已立的歧視條例及普通法案例(如殘疾歧視法例等),歧視或中傷他人的定罪範圍指只要在公開活動的言論不涉及煽動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仇恨、嚴重的鄙視、強烈的嘲諷或含有「不受歡迎或不為他人接受」的言詞,就不會違法。
法庭是會以客觀的角度,而不是當時人主觀的意願去審理案件。這麼容易入罪的話,香港應該早就沒有言論自由。 婚委的呼籲不是主要以社會訓導或教理來佐證,而多以這條法例立了後會產生的後果來加以立論,雖無不對,但感覺卻本末倒置了。社會訓導彙編有詳細說「事實上的結合」/「事實婚姻」的問題(詳看227條至228條),但為何你們解釋立場時不多以此去教友講解,卻只是集中於其立法後可能帶給每位教友的法律後果?這好聽點說就是提醒,難聽點說就是恐嚇。這種密集式洗腦呼籲對我來說真的有點難受。
我明白教區要堅守道德上的底線,但你是否明白那些有同性傾向的朋友(當中甚至有些都是教友)聽了後的感覺會是如何?教區接二連三不停大力反對所有能對這些人士加大保障範圍的法例,不解釋清楚的話卻可導致很多人感到失望。歧視條例諮詢文件還有其他地方值得討論及細閱,我往後再細看。 另外,我說以上這番話某程度上都是因為現在正值佔領運動,但教區只集中呼籲教友回應歧視條例,而對有關佔領運動的看法只是廖廖數句,只強調不要有暴力,要和平等等。彌撒中也多只在信友禱文中提過為政制發展祈禱,但少有提及「民主」、「平等」、「佔中」等字眼。
聯會早前欲在全港不同堂區派發解釋佔領運動背後的意義的傳單,不但很多堂區不准許這樣做,更有堂區神父在主日彌撒中開名鬧我地聯會。我以為這些說話只在出自於建制派、親中的人口中,殊不知原來連神父都會這樣鬧我們。我聽到後感到非常訝異。我們真的做錯了事嗎? 此外,更有同學在派發傳單時被人當街指罵十多分鐘,卻沒有教友上前幫忙。我真的感到很失望。 昨天教區對特首近日的言論「沒覺得怎樣」,更教不少教友失望。曾記得教宗說過:「窮人是福音的核心」。
一萬四千元以下收入的人士是窮人、在不公制度下被剝奪普選權的各位香港人都是窮人,為何天主教香港教區能認為沒覺得怎樣? 我一直都認為聯會的角色就是說一些教區未必可以直接公開說的、而我們又相信是真理、合符天主教教理的說話。我亦都希望教區能多站在窮人一方,為真理發聲。將來如果中國出現類似香港現在的民主運動,你們是否又會像現在般忍氣吞聲?環顧世界各地的教會,他們在社會運動中的角色是起到關鍵作用,能加以保護受政治迫害的人。教會是可以在關鍵時刻發揮很大的力量。
現在不去爭取民主普選,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等都可以隨時被打壓,就像中國般。 我明白教區在政治議題上較為保守是可能有其苦衷,但也請不要在這個時候給人的感覺是只集中於有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議題上。
我不知道我的說話是否完全正確,畢竟我不是神職人員,也沒有完全熟讀教理及社會訓導。我亦都知道以上的說話會惹來不少反響,但我只是希望憑我的良心去說出一些我認為要說的話。 最後想拿一句聖經的說話作為總結:「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瑪5:37)
參考: 平機會「歧視條例檢討」
公眾諮詢文件全文 http://www.eocdlr.org.hk/downloads/dlr_fulldoc_tc.pdf?f=s&c=white 天主教香港教區婚姻與家庭牧民委員會回應平機會文件的建議答案 http://reocdoc.blogspot.hk/ Francis Lam 編按:標題為編輯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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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覺浩,香港天主教大專聯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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